活性炭吸附法多和其他方法配合使用,置于二級處理後面,作爲廢水的深度處理。例如,可用于處理重金屬廢水,主要用于除汞和六價鉻。
廢水經Na2S化學沈澱和FeSO4混凝處理後,仍含有金屬汞及其化合物(如HgC12)含汞量約爲1~2mg/L,達不到排放標准(0.05mg/L),需經活性炭進一步吸附處理,吸附處理部分由三個池子組成。
(1) 沉淀池
其作用是調節水量、水質,同時將水中雜質,砂及在反應中形成的沈澱物沈降分離,沈澱池體積約爲1~2天的廢水總量。
(2)吸附池
共2個,各可容納2~3天廢水(約40t),池內放置活性炭,廢水加入1號池到40t後,用3~4個大氣壓的壓縮空氣攪拌30min,然後靜置2h,取樣測定,若含汞量小于0.05mg/L,則直接排放,否則進入2號池進一步吸附處理。一般經2~3次吸附處理即可達排放標准,第一個池子可以吸95%以上的汞。
壓縮空氣用量按0.4m3/m2(池底面積)計。
活性炭的再生:再生周期爲一年。將待活化的活性炭置于活化爐,在1000°C時加熱半小時,金屬汞變爲汞蒸氣(汞的沸點爲357°C),汞化合物也分解成汞蒸汽,C12等再導入冷凝系統回收,有一部分汞在氣相中重新結合成氯化汞可進入水封系統回收,然後再加入鐵屑置換出汞。
利用活性炭處理廢水的處理效果取決于廢水中汞的性狀和濃度、活性炭的種類和用量以及活性炭和廢水的接觸時間。使用該法處理高含汞量的廢水,可得到很高的去除率(85%~99%),對低含汞量的廢水,雖然去除率不高,但可得到含汞量很低的出水。如進水含汞5~10ug/L,經處理後,去除率爲80%,出水含汞僅爲2ug/L以下。